作为一个例子,人们可以提到证明和量化竞争损害的困难。通常,根据《民法典》第 944 条的规定,财产损失必须由指控方证明,赔偿数额必须与损失程度相符。以卡特尔做法为参考,通常根据数学公式计算损失,以估计定价过高。现在,证明这一点存在困难,因为这种计算很复杂,依赖于专业知识——除了人们广泛讨论的传递防御问题之外 ——而且还存在一个量化问题,因为损害必须是确定的,并且不是假设的 [13]。因此,考虑到竞争犯罪 的特殊性,该学说需要反映民法的制度[14]。对涉及的《法律法规》(EA)、《民事诉讼法》(CPC) 和《刑事诉讼法》(CPP) 进行了修改。
总统否决令人遗憾,如果维持下去,立法倡议将受挫。其中,否决《选举法》第 7 条第 IX-A 节和第 2°-A 节的理由是没有根据的。 这些变化确保律师可以在审判期间亲自或 电话号码数据库 远程实时口头支持任何上诉或程序的理由,并与审判同时进行,并确定,虚拟全体会议包括审判对于上诉和原始诉讼,每当当事人在审判中请求实时口头支持时,该过程将转至现场或远程出席会议。
在总统否决的理由中,有人指出,这些变化将违背公共利益,因为据称反对最近提出的提供司法服务的新同步和异步模式,这种模式提高了效率、速度和数字化程度。司法机构认为,虚拟审判系统不会损害当事人或正当法律程序和广泛辩护,而是加快审判速度,并通过实例证明当事人代表和其他符合案件资格的人可以在公布后以电子方式提交口头辩论在虚拟审判开始前四十八小时内确定议程。此外,据报道,联邦最高法院(STF)院长、部长路易斯·福克斯(Luiz Fux)担心,对该文本的任何制裁都可能导致联邦最高法院的工作崩溃,而联邦最高法院的工作只会减少收集的数据。感谢虚拟全体会议(The Globe of 3/6/2022)
这些理由或担忧是没有根据的。
首先,因为总统否决中的“提高效率”一词被不当用作所谓服务公共利益的理由。
法律效率的概念比行政效率要广泛得多(宪法第37条)。法律效率原则不仅涵盖快速、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而且最重要的是每项法律规范所保护的宪法价值。
被否决的法律规则旨在确保广泛辩护和矛盾的充分性、正当的法律程序、保护个人权利以及公平程序中所要求的保证,以寻求公平的结果。对“程序速度”的孤立关注不能凌驾于寻求司法机构保护的个人的许多其他权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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